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遵照《鄭州大學章程》,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鄭州大學(國標代碼10459),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
學校法定住所地為河南省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現有四個校區:主校區(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南校區(鄭州市大學北路75號)、北校區(鄭州市文化路97號)和東校區(鄭州市大學北路40號)。學校合作舉辦有鄭州大學體育學院(鄭州市銀河街2號)。
第三條 凡具有鄭州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鄭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鄭州大學體育學院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證書顯示“在本校體育學院××專業學習”。
第四條 鄭州大學體育學院的錄取辦法、招生信息、資助政策等由該學院負責發布,詳情見其相關招生文件或招生網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學校招生政策,對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市)、分專業來源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及生源質量調控。預留計劃調配使用須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