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廣西科技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312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高等職業教育
第四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職高專
第五條 學 制:三年
第六條 畢業證書:學生學習期滿,修完規定課程并經考試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廣西科技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七條 主管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宣傳和新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組,監督招生辦公室和招生錄取人員遵守國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負責考生的來電、來訪、申訴、投訴的處理,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對象與錄取規則
第十條 廣西科技職業學院計劃面向全國各地招收全日制高職新生。詳細分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的專業、人數、學費標準等,請參閱當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
第十一條 學院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已填報廣西科技職業學院志愿,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谱畹弯浫】刂品謹稻€,并出檔到我院的考生,學院按“專業順序,分數優先”的規則擇優錄?。喊纯忌鷪笞x的第一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報考的第二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依次類推。
第十二條 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第十三條 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學生管理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廣西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取得學籍,學生在修業期內,修完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廣西科技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院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