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規范、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洛陽職業技術學院,部標代碼:14383,本省代碼:6384。學院地址:洛陽市伊濱區科技大道6號 洛陽市高新區豐華路20號 洛陽市九都路九號院 洛陽市瀍河區夾馬營路116號。郵編471000。
第三條 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 學院招生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和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
第五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組長由院紀委書記擔任,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院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外語語種要求等信息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具體招生專業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