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校部委碼:12875
第四條 學校校址:湖州市吳興區學府路299號 郵政編碼:313000
第五條 學校性質: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始終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訓,潛心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先后被評為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優秀學校、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浙江省平安校園,浙江示范性創業學院,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第七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hzvtc.net.cn
招生咨詢電話:0572-2363678
傳真:0572-2364918
聯系地址:湖州市吳興區學府路299號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572-2363615;監督舉報信箱: jw@hzvtc.net.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設立招生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調整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