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1)學費: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生,醫學、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生(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標準為準)。
(2)住宿費:1200-1500元/年·生(視具體住宿條件確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證書及頒發辦法
第二十五條 證書類別: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路6號 郵編:210088
電話:4001006862、4009280129 傳真:025-58690717
網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