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獨立學院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學理路333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光源與照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工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理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廣播電視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交通運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對外漢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2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