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塔城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性質:塔城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茖W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地址及聯系電話
學院代碼:14740
學院名稱:塔城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地址:新疆塔城市和睦大道南
學院郵編:834700
學院電話:0901-6271990
學院網址:http://www.xjtczy.com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塔城職業技術學院的普通高職(??疲┱猩ぷ?。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塔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學院招生就業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具體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
(四)組織實施招生宣傳工作;
(五)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
(六)開展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的其他問題;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學制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制定原則
(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原則;
(二)適應立足塔城地區面向全疆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原則;
(三)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實現辦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原則;
(四)堅持質量、結構、規模、效益協調發展的原則;
(五)向雙語類、民語言類傾斜原則。
第七條 2020年招收專業及學制
面向全國部分?。ㄗ灾螀^、直轄市)招生;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本校分省、分語種、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所有專業學制三年(民語言類另預科一年)。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八條 參加2020年全國高考并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均符合條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錄取工作將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高職(專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同一科類考生按高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忌偡窒嗤瑫r,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第十一條 語種要求: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校規定。
第六章 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由紀檢書記負責的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成員由紀檢監察及各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為實現招生監督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學院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七章 畢業待遇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頒發畢業證書。學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學生提前畢業的條件,由學校規定。
第十六條 經技能鑒定合格,頒發信息產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相應高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畢業后核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實行雙向選擇就業。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
第九章 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 學院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自治區助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貨款、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優秀畢業生獎。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
招生咨詢電話:0901-6271866
傳 真:0901-6271990
聯 系 人:張老師 18999758090
任老師 13150226036
哈老師 15809018788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塔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