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ㄊ?、自治區)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不設置單科限制,不設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錄取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一律為英語。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ㄊ?、自治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的?。ㄊ小⒆灾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ㄊ小⒆灾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ㄊ小⒆灾螀^)招辦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其中,對因身體健康狀況致使生活無法自理或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報考師范各專業的考生應五官端正、口齒清楚,沒有明顯身體缺陷。同時,對存在明顯身體殘疾或語言障礙的考生,原則上也不能錄取到畢業后可能從事教師職業的相關專業。報考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在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但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作退檔處理。
2、對于有選考科目的?。ㄊ?、自治區),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業選考科目《指引》并依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與考試科目的相關性確定考生應當參加的選考科目。同時,對于具有選考科目要求的?。ㄊ?、自治區),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確定的選考科目成績的總和為錄取依據。在具有我校選考科目成績的線上考生不足時,經與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協商后,我校也可錄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3、對于已經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我校將依據向相應省招辦報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選考方案,并按照相應的招生錄取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辦法安排專業。
1、對于我校招收的藝術與體育類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ㄊ?、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2、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ㄊ?、自治區)本科層次最低控制線后,在進檔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3、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調配原則與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相同。
第十八條 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深度貧困縣免費定向培養專業的考生的投檔、錄取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專業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進校第一學年學習專業基礎課,一年后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在學院(類)范圍內再選擇專業方向。
第二十條 新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學費 住宿費 獎貸學金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收費,具體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
第二十二條 住宿費:學校住宿費用的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三條 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貧困縣緊缺專業大學本科生免費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有關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表現良好、經濟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獎、貸、助、勤”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具體資助措施和資助項目詳見“綿陽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gb.mn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貧困縣緊缺專業大學本科生免費定向培養生招生事宜,依據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16-2200001、2202650(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mnu.cn
招生網址:http://zs.mnu.cn 招生信箱:mnuzs@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綿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