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四川大學(國標代碼10610),英文譯名: Sichuan University ,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四川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布局在中國西部的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
四川大學由原四川大學、原成都科技大學、原華西醫科大學三所全國重點大學經過兩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學起始于1896年四川總督鹿傳霖奉光緒特旨創辦的四川中西學堂,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近代高等學校;原成都科技大學是新中國院系調整時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華西醫科大學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會組織在成都創辦的華西協合大學,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西式大學和國內最早培養研究生的大學之一。
四川大學地處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的成都,現有望江(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華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和江安(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三個校區,學生在校期間將在相應校區就讀。
第四條 四川大學將全面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四川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四川大學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設置招生委員會,并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擔任委員,充分發揮其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科學選拔人才,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設置由校長、相關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類專項計劃,努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更加公平。統籌考慮各?。ㄖ陛犑小⒆灾螀^)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學校發展規劃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為本??傆媱澋?%,用來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