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二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四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學費、住宿費參見各?。ㄊ?、區)招生專業目錄或學校招生網相關通知。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五條 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在我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發放標準為3300元/人·年;財政獎助比例占學生11%。學校設立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金分別為:3000元、1500元、800元。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辦理助學貸款、協助辦理生源地貸款,貸款金額為8000元/人·年。學校同時還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綠色通道”入學、發放臨時困難補貼、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一系列助學服務。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2872773 020-82874639
傳 真:020-82872773
電子郵箱:gzcc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gcc.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gcc.edu.cn/
第三十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呂泉榮
監督電話:020-82876130
傳 真:020-82876130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普猩ぷ鳎怨贾掌鹗┬?。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廣州商學院授權廣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