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湖南警察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現招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關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全稱、辦學地點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南警察學院(Hunan Police Academy )
學校代碼:11534
第四條 辦學地點:長沙市遠大三路9號
第五條 學校為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門及咨詢、聯系方式
第六條 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廳和湖南警察學院負責,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731-82791713(兼傳真)、 82791758
網 頁:www.hnpolice.com
E-mail:zsjy@hnpolice.com
通訊地址:長沙市遠大三路9號 郵編: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圍、招生對象
第八條 學校2020年面向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山西、福建、四川、貴州、云南、西藏十個?。ㄗ灾螀^)招生,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數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公安類專業招生對象為:湖南籍(學籍和戶籍)且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第五章 招生工作組織機制及人員
第九條 成立由湖南省公安廳和湖南警察學院主要領導牽頭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把握招生政策,審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 招生工作人員名單由學校根據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條件:熟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業務;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水平;身體健康,適應工作需要。
第十二條 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招生相關文件,參加招生工作業務培訓,掌握相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熟悉招生流程及錄取辦法。未參加培訓者不得參與招生工作。
第六章 公安類專業招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政治考察
(相關標準以2020年公安部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偵查學、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禁毒學、警務指揮與戰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經濟犯罪偵查八個專業為本科公安類專業。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公安類專業招生的規定,考生須參加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及政治考察。
第十四條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條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體重指數(體重指數簡稱BMI,是用體重公斤數除以身高米數的平方得出的數字,是目前國際上常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個標準)男性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色弱。
學校在對考生承諾的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省級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體檢表相關內容進行審核的基礎上,組織對身高、體重、面容、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范進行現場檢查,并綜合作出體檢結論。
第十六條 報考公安類專業考生的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以下四個項目中有三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第十七條 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勇敢機智,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強,志愿獻身公安保衛事業,并經公安機關政治考察合格??忌邢铝星樾沃坏?,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觸犯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
(二)曾受過開除團籍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三)曾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四)曾有泄露國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五)曾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
(六)曾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七)曾組織、參加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
(八)曾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或動員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活動;
(九)曾編造、散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
(十)曾組織、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一)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十二)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十三)個人檔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黨(團)時間、學歷、經歷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規定期限內,因考察對象個人原因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
(十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
(十五)不具有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身份,且已加入其它政治性團體或組織;
(十六)16周歲以后因私赴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且連續駐留 6 個月以上;
(十七)曾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十八)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不宜錄取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的情形;
(十九)直系親屬曾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十)直系親屬曾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犯罪,受到刑事處罰;
(二十一)直系親屬曾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加相關活動;
(二十二)直系親屬曾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二十三)直系親屬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影響考生今后被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十八條 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及政治考察的時間和地點以學校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