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第二章 學校校名、校址和辦學性質
第三條學校校名為武漢商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人民政府。
學校校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大道816號(郵政編碼:430056)。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武漢商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漢市人民政府主辦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有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27-84791352、84791355
2、學校網址: www.wbu.edu.cn
3、微信公眾號:武漢商學院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與就業工作處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和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各招生?。ㄊ?、自治區)教育廳批準。
第五章入學考核
第八條報考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九條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生源省份組織的專業基礎課聯(統)考。
第十條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生源省份組織的普通高考體育專業素質測試。
第十一條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