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校長(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山東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精神,報考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達到“合格”以上的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方式: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1.夏季高考專業:嚴格執行有關教育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公平、公開、公正選拔,實施“陽光工程”,德智體全面考核。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對進檔考生,在各?。▍^)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在嚴格執行計劃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設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投檔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進行專業調劑。
2.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按照8800元/生/學年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二條 除校企合作辦學專業,其他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專業注冊學費,文科600元/生/學年,理科800元/生/學年。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計收,學分收費標準不分專業,每學分100元,按照人才培養方案修完140學分完成學業。 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住宿費:8人間,6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立獎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 對家庭特別困難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個人申請,經考察核實后,按國家規定可給予助學金或學費減、免、一次性困難補助或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幫困政策,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救助獎勵。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689號
郵編:253034
聯系電話:0534—2557117 2557118 2557127
傳真:0534—2557117
網址:http://www.dzvc.edu.cn
E— mail:249071180@qq.com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