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原則
(一)錄取規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 單獨招生:按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類別、 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分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應屆高中畢業生綜合評價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考生根據自身類別填報專業, 可兼報 1-3 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 1-3 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所屬類別資格線以上,會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 1-3 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
(二)確定預錄名單:
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
預錄考生名單在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忌浫『?,一律不再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
八、考試組織
(一)單獨招生考試科目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300分,考試采取網上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2、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考試的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300分,考試采取網上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科目
1、綜合評價招生的綜合成績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占4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10%)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50%),總分為3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網上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三)考試時間及安排
1、考試時間:2020年6月3日。
2、考試安排:考試采取網上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生本人通過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打印《東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和要求,登錄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單招、綜合評價管理系統”,按規定參加考試。
3.考生操作規程及考前模擬考試安排另行發布,請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的具體通知。
九、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一)學院收費項目與標準
學院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審批并備案的要求執行。各專業學費可參考2020年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二)學生退費:
學生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關于退費的規定執行。
(三) 資助政策
1、各類獎助學金的評選、發放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營科技職業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執行。目前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補償、學費減免、緩繳(簡稱“獎、貸、助、補、減、緩”)等多種形式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2、退役士兵資助政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通過“綠色通道”按時報到。
入學后,學校對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核實,再分別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資助。其中,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為輔;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
十、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一)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規定從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3、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二)頒發證書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畢業證書。
十一、附則
1、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官網:http://www.dycollege.net
咨詢電話:0546—6876888 688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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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招生QQ群:782051213 綜合評價QQ群:208201615
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