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以及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4415
第六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楊林職教園區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八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概況: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民辦高等院校。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位于昆明市楊林職教園區,占地393.58畝,建筑面積262387.6平方米。功能齊全的現代化教學樓、圖書館、辦公樓、實驗室、會堂、多功能活動室、標準化的田徑場和籃球場、學生公寓、校醫院、食堂及完善的后勤服務區等,為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學院秉承“外事天下,語言世界”的辦學特色,突出職業化、國際化,為學生提供就業和直升國際名校繼續深造的通道。學院曾獲昆明市公安局駐昆高等院校治安四星級單位稱號、云南省民政廳4A級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國教育協會全國最具辦學特色示范(院)校稱號、中央宣傳部“教育先行百年計·同心共筑中國夢”全國四所民辦高校展示單位。2015年12月,學院通過了“云南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第十一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教育部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證書種類:畢業證書與2020年6月全國統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考試及錄取
我校2020年在云南省單獨招生專業25個,招生計劃2500人。具體如下:
注:以上專業介紹請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http://www.fafl.cn)。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通過2020年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高職單招。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具體以云南招考頻道通知為準。
(二)報考方式
登錄云南省招考頻道進入“工作網”,通過“普高志愿填報”功能進行報考,并按規定時間到確認點進行簽字確認。
(三)體檢
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縣、市、區招考辦統一組織安排的普高體檢,否則不能參加錄取。
第十四條 考試方式、時間及地點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文件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改革,進一步推動我省高職教育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2020年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采取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實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三校生應(往)屆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一)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不分文理科,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量化成績22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200分,總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量化成績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共11門學科(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及通用技術),每個科目按最好成績等第進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數的滿分為220分。
(2)2020年2月底前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將報考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量化選取考生最好一次成績。
(3)我校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量化成績總分,確定并公布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名單。
(4)未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報名參加高考當年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考試成績與等第量化為相應的分數。
2、職業適應性測試
(1)時間及地點: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
(2)總分:200分。
(3)要求:參照《職業適應性測試大綱》。
(4)考試形式:綜合面試(現場考核和問答)。
(二)三校生應(往)屆畢業生
實行 “文化素質基礎知識考試+素質面試”的考試形式。綜合成績42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220分,素質面試200分。
1、文化素質基礎知識考試
(1)文化素質基礎知識考試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科目分值:語文100 分,數學20 分,政治60 分,英語40 分。
(2)考試大綱:參考《2020年云南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招生考試說明》。
(3)考試時間及地點:
(4)考試方式:采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5)考試評卷: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按評分標準由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卷。
(6)文化素質基礎知識考試評分結束后,按照各專業單獨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素質面試名單。
2、職業適應性測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及地點: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
(2)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200分。
(3)職業適應性測試要求:參照《職業適應性測試大綱》。
(4)考試形式:綜合面試(現場考核和問答)。
第十五條 錄取
錄取工作在云南招生考試院指導、監督下,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組織實施。
(一)錄取原則
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在云南招生考試院指導、監督下,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二)錄取程序
1、根據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實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三校生應(往)屆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專業分類,在專業分類內的單獨招生計劃“總分優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體符合體檢條件的原則(參加單招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縣(市、區)招考辦統一組織安排的普高體檢,否則不能參加錄取),嚴格按招生計劃執行,確定擬錄名單。
2、擬錄名單按規定時間在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公示。
3、按規定時間,考生攜帶單招準考證及身份證到當地縣、市、區招辦,現場選擇確認或選擇放棄參加單招錄取確認 。
4、按規定時間在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公示單招預錄名單。
5、正式錄取和發放錄取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批準正式錄取,按要求在規定時間辦理錄取手續,并于2020年7月發放錄取通知書。在預錄公示名單中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及錄取。
第十六條 獎、貸、助措施
根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政策,并結合我校實際,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校企合作單位設置的獎學金。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我校開辟了“綠色通道”,學生可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申請“國家助學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
第四章 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
聯系部門:紀檢辦
聯 系 人:鄧 超
監督電話:0871—67985996
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
聯 系 人:王琳
聯系電話:0871—67985966、67985988
傳 真:0871—67985568
地 址:昆明市楊林職教園區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郵編:651700
學院網址:http://www.fafl.cn
第五章 附則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