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體育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信息路48號。上級主管部門:國家體育總局。辦學層次及類型:北京體育大學是新中國成立后國務院確定的首批全國重點院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和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為公辦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制四年。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體育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北京體育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體育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體育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類招生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招生計劃的審核批準,招生過程的實施情況檢查,錄取原則和錄取名單的審核批準等工作。
第七條 北京體育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 起草、報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4.結合學校實際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5.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藝術類舞蹈表演專業等本科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6. 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制訂學校本科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組;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負責本科新生學籍注冊工作,配合學校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10.做好招生工作總結,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改革和科學研究;
11. 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北京體育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北京體育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北京體育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須經過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審批。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體育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提檔比例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2.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均承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增加分值不超過20分。
3.學校非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無“專業級差”。我校確定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
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孩賹I志愿順序;②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比較排序,理科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比較排序;③體育、藝術特長。
浙江、上海兩省考生遇同分并列,錄取時執行省級招辦的規定。
4.我校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專業,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本科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①體育教育、休閑體育、體能訓練、冰雪運動等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按高考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80分(百分制)。生源不足時,學??筛鶕浫∈》蒹w育類考生成績分布情況適當降分。我校無“專業級差”,確定錄取專業時實行體育分數優先。
山東省體育類專業錄取補充規定如下:山東省考生分專業提檔錄取,未完成專業計劃,可錄取同批投檔的同意調劑的考生。
②舞蹈表演(體育舞蹈、冰上舞蹈、創編實驗班方向)專業:在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德、智、體全面考核。依據分省計劃數分招考方向,按校考專業成績(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學專業:根據分省計劃數,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舞蹈類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分別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低30分錄??;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5.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當地一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6.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安排遵循“分數清”的原則。
7.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要求請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文科類、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不低于C級;體育類、藝術類只要求必測科目不低于C級。對進檔的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
8.浙江錄取時執行《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上海錄取時執行《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9.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山邮辗堑谝恢驹缚忌H舴蠗l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我校不接收未填報學校志愿的調劑考生,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除小語種專業外,其他所有專業學生入校后的外語學習僅限英語。
10.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1.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標準》(教學司函〔2010〕22號)執行。
我校為體育院校,考生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就讀我校各專業: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的;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的;
(4)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
注:殘奧會國際賽事冠軍不受第(3)條限制。
另外,我校根據專業性質特點提出了學習相關專業對身體素質、生理條件的要求如下:
① 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攜帶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視、嚴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體殘疾者各專業均不予錄取?;夹呐K病、精神疾病等難以正常完成體育課學業者各專業不予錄取。
②體育教育、休閑體育、體能訓練、冰雪運動等體育類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舞蹈):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
舞蹈表演(體育舞蹈)標準舞: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
舞蹈表演(體育舞蹈)拉丁舞: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不低于1.62米;
舞蹈表演(冰上舞蹈)、舞蹈表演(創編實驗班)、舞蹈學(舞蹈科學):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不低于1.62米;
舞蹈學: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要求高考語文、外語成績均不低于60分(百分制)。
③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英語、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漢語國際教育、教育學、經濟學、網絡與新媒體、德語、法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俄語、馬克思主義理論、旅游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體育工程等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④體育教育、休閑體育、舞蹈表演、體能訓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0。
⑤色盲、色弱者,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冰雪運動、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舞蹈學、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教育學、體能訓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體育工程專業均不予錄取。
⑥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冰雪運動、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舞蹈學、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教育學、經濟學、體能訓練、旅游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體育工程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體育教育、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新聞學、漢語國際教育、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經濟學、網絡與新媒體、旅游管理專業每生每年5000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休閑體育、冰雪運動專業每生每年5500元;英語、運動人體科學、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體能訓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體育工程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舞蹈學專業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年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學費和住宿費為2018年標準,2019年有新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s.bsu.edu.cn,咨詢電話:010-62989047/62989342,傳真:010-62989047。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62989450。
第十五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北京體育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