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534
第七條 校址及辦學點:
孝義校區:山西省孝義市敬徳街42號,郵編:032300
太原校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西大街新礦院路18號,郵編:030024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形式:全日制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袁群芳 職務:院長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設立由太原理工大學和學院相關領導參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規模由學校招生領導組研究決定。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制定各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國家重點戰略部署的有關政策等因素,確定分省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鑒于全國大部分省份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模式,根據有關規定,可預留不超過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統考上線考生的不平衡。
第十九條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開設三個專升本專業和一個對口升學專業。其中,三個專升本專業為能源與動力工程、會計學、水利水電工程,一個對口升學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藝術類開設五個本科專業,分別為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第五章 錄 取
第二十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二十一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體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二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二十三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模式與原則接收檔案。
第二十四條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理工類、文史類考生依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體育類考生依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藝術類考生依據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六條 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如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
第二十七條 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理工類、文史類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科類考生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類考生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藝術類考生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照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體育類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總分仍相同的,按照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順序錄取。
第二十八條 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
第二十九條 建筑學專業入學后要求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將酌情調整到其它專業。
第三十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院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三十一條 凡色弱、色盲的考生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限報專業執行。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不要報考建筑學、工業設計以及藝術類專業,以免無法正常學習。
第三十二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三十三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專升本錄取規則:依據考生學校志愿和專業志愿,按專升本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三十四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對口升學錄取規則:依據考生學校志愿和專業志愿,按對口升學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三十五條 學生畢業時, 符合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 頒發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收 費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七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第三十八條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校時未取得??飘厴I證不具有入學資格。
第三十九條 學院實行按照國家資助體系要求建立各項資助措施。我院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學院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四十條 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錄取的所有本科學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www.xdkj.tyut.edu.cn,聯系電話:0351—6010618,6018055,電子郵箱:xdkjzhaosheng@163.com。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學現代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