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依據《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 珠江學院通過科學合理設置課程、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積極改革教學方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尤其注重學生英語實際能力和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
第二十四條 珠江學院是獨立學院,屬于民辦性質,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慎重填報。珠江學院設有覆蓋面達20%以上的多種形式獎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國家及《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珠江學院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珠江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珠江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電話:022-22410821 22412000
傳真:022-22410864
郵編:301811
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