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為保證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并報考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的考生。
第三條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031
第六條 招生代碼:在陜招生代碼8147,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辦公布的代碼為準
第七條 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九條 學院地址:西咸新區涇河新城農科路
第十條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學院簡介:
學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國家計劃內招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學院擁有現代化的專業實訓大樓、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及完善的生活設施,為有志投身旅游、酒店、食品烹調行業的青年學子提供引以為傲的成長平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依據省教育廳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以生源所在?。ㄊ?、自治區)各專業人才需求情況為主要依據,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由學院院長辦公會審定,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三條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須符合生源地省級招委會規定的2019年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所有考生一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五條 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學院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六條 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當第一志愿未錄取滿時,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調劑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七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在實考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 分專業錄取時,我院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所填報的志愿進行錄取,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在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錄?。粚Σ环膶I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復查,體檢標準按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凡復查(包括體檢)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生修完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二十四條 證書種類: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
旅游管理類:8000元/學年
酒店管理類:8000元/學年
電子商務類:8000元/學年
烹飪工藝類:9500元/學年
餐飲管理類:9500元/學年
食品類:9500元/學年
第二十六條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七條 上述收費,均屬于價格主管部門及陜西省教育廳抄送文件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獎、助學金: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陜西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于入學前,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高校建檔立卡家庭子女精準資助、學院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第三十條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5233107
通信地址:西咸新區涇河新城農科路
郵政編碼:713702
網 址:www.sntcc.cn
電子郵件:sntcc14031@163.com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本章程解釋權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