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改委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理工、藝術類專業(含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每學年為15800元;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每學年為14800元;住宿費標準為900-1800元/生·年。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學院協助下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國家獎助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具體名額按當年財政部、教育部及廣東省財政廳、教育廳的規定為準。其中國家獎學金每人一次性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一次性5000元,國家助學金每人一次性3000元。
學院設學院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每學年評定一次,授獎比例分別為學生總數的2%、3%、5%。學院另設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九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廣東文理職業學院紀律檢查組。
聯 系 人:王南福
監督電話:0759-6636011
傳 真:0759-6632200
電子郵箱:gdwljjz@163.com
第三十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9-6655555 6632278
傳 真:0759-6632278
電子郵箱:gdwlzsb@163.com
學院網址:http://gdwlxy.cn
招生網址:http://www.gdwlxy.cn/Html/Article/list_533.html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東文理職業學院委托廣東文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