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1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18號;郵政編碼:519087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辦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市人民政府
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說明:2019年,教育部批復同意北京師范大學建設珠海校區。根據教育部、廣東省等有關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建設的要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逐年調減招生計劃,至遲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將逐步實現轉型升級,在與珠海校區并行的過渡期結束后,整體并入珠海校區,珠海分校的權利和義務由珠海校區完成全部承接。珠海分校學生按照入學時對應的招生代碼及校名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44CA2A20131463N)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加拿大圣瑪麗大學頒發的商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證書。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44DE2A20141639N)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德國品牌學院--漢堡傳播與管理應用科學大學頒發的藝術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證書。
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境外合作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等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承擔招生政策咨詢和民主監督;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撸撠熤贫▽W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提交學校辦公會審議。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擬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按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等問題。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和錄取批次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于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史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工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科目成績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2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史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參加高考理工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 文史類、理工類考生按照以下規則錄?。?/p>
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各專業志愿間無分數級差。若無排位分,如投檔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者。相關科目比較順序:文史類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為數學、外語、語文。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有關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第二十三條 所有4+0中外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和普通類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專業只招收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蝗舨环恼{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報考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15分,數學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150分制)。
報考普通類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廣東省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的轉專業政策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高考投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且符合所報專業要求,則予錄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