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費、住宿費參看各省專業目錄,如有調整,以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官網最新公布為準。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辦公室
聯系人:楚恒體
監督電話:82912002,020-82900924
傳真:82912002
電子郵箱:zsb201413656@163.com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2900921
傳真:020-82900920
電子郵箱:gghl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hualixy.com
招生網址:http://www.hualixy.com/zsb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委托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