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 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郵政編碼:510006
昌崗校區: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
郵政編碼:51026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我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撸撠熤贫▽W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我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在廣東省,我?!敖y考+??肌焙汀靶?肌睂I錄取批次為提前本科批次,“統考”、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在廣東省外,均以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信息為準。
第十五條 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為解決在錄取階段的同分上線錄取、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不均衡,及普通類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學??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美術類考生,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級美術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ㄊ〗y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報考我校除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教育、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一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二條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廣東?。?/p>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紝I分四種??碱愋停謩e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廣東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統+?!迸蔚膶I按??碱愋拖取袄碚擃悺?,再“造型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碱愋弯浫?,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碱愋弯浫 +@得多個??己细褡C的考生可兼報相應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理論類”美術學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紝I成績(即參加《美術知識與作品賞析》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2)“造型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紝I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3)“設計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紝I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5)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藝術類統考專業投檔總分(即美術類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7)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8)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2、廣東省外: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在江蘇、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在湖南、江西兩省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紝I分四種??碱愋停謩e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各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紝I按??碱愋拖取皶悺保缓蟆袄碚擃悺?,再“造型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碱愋弯浫 +@得多個??己细褡C的考生可兼報相應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2)“理論類”美術學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除外),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知識與作品賞析》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同一省份,美術學專業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4人。
(3)“造型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1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設計類”各專業:??紝I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30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5)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理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6)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按滿分300分計算,滿分不是300分的按該比例折算),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文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7)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8)個別省份(例如海南?。┛忌呖嘉幕煽冇性挤?、標準分等多種分制,我校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及錄取。
第二十三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選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在一市一省的錄取原則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在江蘇省普通類專業的錄取規則:在投檔考生中,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