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信陽學院各類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專升本專業招生、對口本科專業招生。
第二條 信陽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實施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信陽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工程”,實行信息公開制度,確保招錄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為信陽學院,前身為信陽師范學院華銳學院,創辦于2003年,2016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位于大別山革命老區、“全國十佳宜居城市”信陽市,西鄰“江淮明珠”南灣湖,南望“云中公園”雞公山。校園環境優美,景色宜人,被譽為“河南最美大學校園”;學校名師薈萃、治學嚴謹、學風濃郁、設施齊全,是莘莘學子學習深造的理想學府。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3503;河南省代碼:6508(全日制本??疲?6518(專升本)。
第六條 信陽學院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同時開展專科、專升本和雙學位教育,本科招生對象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
第七條 信陽學院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堅持文、理、工、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F有外國語學院、文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社會科學學院、教育學院、商學院、數學與信息學院、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學院、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音樂學院等12個學院和民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民辦高校輔導員職業能力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流寓文化研究中心、信陽地方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翻譯研究所、應用心理學研究所、汽車技術研究所、應用生物化學技術研究所、應用數學研究所、繪畫藝術研究所、信陽民歌研究所、土木建筑工程研究所、民辦高校轉型發展研究所等13個科研機構;開設了58個本科專業,23個專科專業,分屬文、史、理、工、經、管、法、教、藝等9大學科門類,生源覆蓋全國18?。ㄊ?、自治區)。
第八條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公益性原則,立足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堅持“師生為本、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和“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卑l展戰略,延攬海內外名師任教,促進青年教師成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堅持理論教學與實踐訓練相結合、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統一培養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建立嚴格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實施全員導師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順利成才,教學質量不斷提高,辦學特色日益突出。近年來,每年都有500名左右學生考取碩士研究生,其中許多同學被“雙一流”高校、重點科研機構和國際知名大學錄取,并涌現出一批“考研明星宿舍”;大批學生成功創業,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6%以上;河南省農村教師特崗招聘錄取率,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普通話水平測試、計算機等級考試過關率等均位居全省同類院校前列。由權威機構發布的2018年中國民辦大學綜合實力排行榜中,信陽學院獲得本科畢業生升學率排名第1的佳績。有關媒體還以“河南省2所大學獲得2個第一”為題,發布了信陽學院和黃河科技學院分別位列本科畢業生升學率和綜合實力第一的消息。學校生源越來越好,近年來多個專業和眾多新生的錄取分數高出省控線50分以上。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信陽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是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計劃編制、招生章程擬定、招生宣傳材料制作、宣傳方案擬定以及招生期間的咨詢服務、招生錄取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十條 2019年信陽學院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面向天津、江蘇、安徽、江西、湖北、廣東、海南、內蒙古、湖南、新疆、福建等?。ㄊ?、自治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ㄊ?、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和人數為準。
招生計劃由有關?。ㄊ小⒆灾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我校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高校預留計劃的使用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我校錄取工作在各?。ㄊ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盡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調整錄取到第二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第二專業志愿的,調整錄取到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關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采用“志愿清”的錄取原則,優先安排所有進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專業志愿相同時優先錄取高分考生。當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其他志愿報考的考生??忌鶊髮I已滿,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關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藝術類錄取分為三大類:美術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數字媒體藝術)、音樂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和編導制作類(廣播電視編導)。
河南省:文化課考試及專業課考試成績均達到控制分數線,依據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也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外省: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課考試成績均達到所在省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若文化課成績也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考試成績均采用當地省(市、自治區)藝術統考成績。
第十五條 我校認可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信陽學院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我校各類專業具體學費標準如下:文史類專業146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1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年,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800元/生·年或900元/生·年。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審定結果為準。
第十八條 信陽學院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
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貧困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300元;
3.專項獎勵:對在學習競賽、科技發明、創新創業和文體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學校將給予專項獎勵。
4. 開設創新人才實驗班:針對高考成績優異、富有潛力、有繼續深造意向的學生,因材施教,聘請知名專家進行導師制個性化培養,指導其加強專業學習和科研訓練。學校支持其考研深造、出國(境)留學、校際交流。并設立留學獎學金,對考取國外高校研究生者給予獎勵。
學校另設有若干勤工助學崗位等。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信陽學院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為信陽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信陽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熱線:0376-3083333 0376-309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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