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進一步提高社會對高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拘畔?/p>
學校名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全國代碼:1397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層次:???,學制三年
辦學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前埔南路1263號(郵政編碼:361008)
第三條 廈門城市職業學院辦學始于1952年,是由廈門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福建省最受考生歡迎的高職院校之一。學校座落于擁有“國際花園城市”、“聯合國人居獎”等多項殊榮的中國經濟特區廈門,位于廈門市島內主城區,校園依山傍海,環境幽雅,景色宜人。
學校秉持“因城而生,為市則活”的信念,主動對接廈門現代產業體系需求,圍繞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福建自貿區建設和廈門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緊貼廈門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調整優化專業布局,開設高職招生專業38個,已形成智能制造、旅游會展、電子信息云和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等4個省級服務產業特色專業群。
學校以“工作過程系統化”為導向,進行校企合作課程開發與實施,引入行業精英團隊充實師資力量,將企業的崗位培訓前置,把職業標準融入課程標準,把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融入課程考核。學校注重將學生的職業技能提升和職業精神培育融為一體,以中華技能大師、杰出校友“蓋軍銜精神”為引領,實施“等待、陪伴、支撐、相信;嚴格”的大愛教育理念,培養學生的職業素養和職業精神。我校2018屆畢業生就業率96.72%,有76.07%的畢業生留在廈門工作,已成為地方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擔任主任的學校招生委員會,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辦公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 招生監察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八條 繼續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學校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本校招生網站(http://zsb.xmcu.edu.cn)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公告、錄取結果以及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九條 2019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主要面向全省招生,部分專業擬面向浙江、江西、廣東、山東、甘肅、山西、安徽、河南、貴州、云南、廣西、湖南、新疆、西藏、四川、重慶、遼寧、湖北、寧夏等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有關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 除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明確規定的以外,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招生信息十公開的原則。
第十二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會的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所在?。ㄗ灾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第十三條 在各?。ㄗ灾螀^)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各?。ㄗ灾螀^)規定的投檔方式進行調檔。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調檔比例在各省(自治區)規定的調檔比例內調整。
第十四條 錄取方法
1.對實行按專業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文化總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2.對實行按院校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求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第十五條 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在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網站查詢公布,并發放錄取通知書。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聯系電話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方式為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
1.按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出檔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按非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以下計算公式得出的綜合分(綜合分相同時,按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從高到低錄?。?/p>
(1)美術類各專業: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x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x(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統考總分)x60%。
(2)表演類各專業: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x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x(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統考總分)x70%。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及手部無明顯疤痕、斑點等,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凈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無色盲、色弱,女生矯正視力e字表4.7以上,男生裸視e字表4.8以上(或治療后達標);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凈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視力要求:無色盲、色弱。
以上均以高考體檢表為準,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后從教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學前教育及早期教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