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 根據《武夷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為確保新生質量,我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充分尊重學生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在符合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的范圍內,學生可以自由申請轉專業,具體詳見《武夷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2019年修訂)》。對于分專業方向進行教學的專業,被錄取考生報到入學并學習一定階段后,根據自身的意愿及學習成績選擇相應的專業方向。
第二十六條 按照教學計劃正常安排,“3+1”閩臺合作項目的專業,學生赴臺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4+0”閩臺合作項目的專業,專業課程主要引進臺灣優質師資承擔,學生不需要赴臺灣學習。
第二十七條 根據《武夷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學生(含閩臺合作項目學生)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武夷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畢業本科生符合學校學位條例授予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14]183號文件精神,普通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專業每學年5200元,醫學類專業每學年6000元,其他一般專業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專業每學年91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每學年8400元。根據閩價費[2011]312號文件精神,閩臺聯合培養人才項目普通文理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8000元。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學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閩臺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專業的學生在臺灣學習期間,學費按照臺灣合作大學當年學費標準收取。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標準根據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宿舍條件每人800~1400 元/學年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八章 資助獎勵政策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
1、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為其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采取相應辦法予以資助。
2、獎學金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一等獎20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優秀學生獎學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勵志獎學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獎學金(300—3000元/人(團體))、學科競賽獎學金(1000—10000元/團體;500—5000元/人)。
3、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開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區,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貸出金融機構審批。
4、國家助學金 為資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省、設區市財政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特困生4000元/人/年,貧困生2500元/人/年。
5、社會助學金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武夷學院虹潤助學金、開明慈善基金武夷學院星空助學金、“光明關愛生命基金”學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種社會助學金。
6、學費減免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
7、師范專業補貼 師范專業補貼標準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8、特困補助 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特殊性、突發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可以向學校申請臨時特困補助。
9、特困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特困新生入學時可申請路費補助、生活啟動金等入學資助項目。
10、勤工助學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11、就業幫扶與服務基層獎勵 家庭經濟困難且就業困難的畢業生可申請就業經濟幫扶,到基層就業、參加志愿服務項目的畢業生可向學校申請獎勵。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優秀新生的激勵、資助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分為一等獎(20000元/人)和二等獎(5000元/人)。第一志愿或首輪平行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條件的普通類新生報到入學后可向學校招生辦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
新生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份當年相應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含),獎勵金額為20000元;新生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位于所在省份當年相應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含)以內,獎勵金額為5000元。對于錄取批次合并的省份,參照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段線、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或者最近有設置本科一批招生當年的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相對應的位次排名。具體詳見《武夷學院普通本科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試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599—5136788 5136258
學校網址:http://www.wuyi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wuyiu.edu.cn/zsb
微 博:武夷學院招生辦
微信公眾號:武夷學院、武夷學院招生辦
通訊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武夷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354300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渠道:
聯系部門:武夷學院監察審計處
申訴電話:0599-5137155
電子郵箱:wyxyjcsjs@163.com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學校授權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