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陽光招生工程”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核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溫州科技職業學院
(學校國標碼:14088 浙江省學校招生代碼:0085)
第五條 學校地址:溫州市六虹橋路1000號(郵編:325006)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高職)
第八條 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是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位于溫州市區景山公園西南側,毗鄰匯昌河,占地面積1700多畝(含溫州種子種苗科技園1000多畝),現有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園林與水利工程學院、動物科學學院、經貿管理學院、信息技術學院等五個二級學院,開設涵蓋農林牧漁、食品藥品與糧食、水利、資源環境與安全、土木建筑、電子信息、裝備制造、財經商貿、旅游等九大類27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82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招生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則和實施細則,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浙江省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2019年共有27個招生專業。
各專業浙江省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選考科目指定為3門的,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選考科目為0門的,無選考科目要求,考生無論選考何科目均可報考該專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浙江省內錄取規則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執行。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錄取工作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每一段錄取時,根據考生分數優先原則,各專業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第三段投檔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逼叫兄驹高M檔的考生,各專業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十五條 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對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忌顚I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七條 招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對于最低錄取分相同考生的處理。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和相關單科成績高低錄取。不分文理的省份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單科成績;分文理的省份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浙江單獨考試招生單科順序排列:專業技能總分、語文、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