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及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雜費收繳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設立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類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類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和外設類獎學金(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出資在我校設立,如護理學專業學生經過選拔進入鑫達卓越班、和康卓越班,有機會獲得相應企業設立的獎助學金),獎學金在學生中覆蓋面達40%以上。學校資助育人體系完善,建立“獎、貸、助、補、勤、減”六位一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所有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助盡助,實現了資助政策100%的覆蓋。除了各項保障性資助,學校還積極探索開展發展性資助,通過勤工助學、暑期社會實踐、赴港交流訪學等項目,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具體政策詳見學校相關文件規定。
第二十三條 新生獎學金政策
(一)浙江省普通類新生獎學金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并被錄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浙江省劃定的普通類二段線70分以上(以下簡稱超線70分),且在我校錄取學生中,列1-10名者,學校提供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70分且列11-30名者,學校提供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
(二)省外新生獎學金(不含定向培養新生)
報考我校普通/文理科類專業并被錄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本省劃定的本科控制線(或同等位次線)50分以上(以下簡稱超線50分),且在我校錄取所有非浙江籍學生中(以分差排序),列1-5名者,學校提供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50分且列6-15名者,學校提供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各省獲獎名額不超過實際錄取人數5%。
(三)以上獎項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同分,則統一參照浙江省相關類別同分錄取規則執行。獲獎新生均須在我校就讀1年以上,中途退學需退還相應獎勵金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咨詢電話:0572-2599555,2321128(兼傳真)
通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郵編:313000
學院網址:http://qzxy.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qz.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臺: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師招生助手”)
第二十五條 2019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學院招生網及招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