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鳌?/p>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邊大學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p>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茖W技術學院校區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陽街3458號?,q春校區地址:吉林省琿春市站前大街5588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國際政治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教育技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心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歷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新聞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言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園林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地理信息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動物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環境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旅游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行政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物流管理(??疲I每生每學年3850元;酒店管理(??疲I每生每學年3850元;電子商務(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物流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180元;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建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藥物制劑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社會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經濟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620元;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休閑體育(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通信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疲I每生每學年4510元;護理(??疲I每生每學年4730元;俄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口腔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麻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中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預防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護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旅游英語(??疲I每生每學年4730元;商務日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應用俄語(??疲I每生每學年4730元;應用韓語(??疲I每生每學年4730元;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舞蹈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繪畫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產品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美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610元;室內藝術設計(??疲I每生每學年561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飘厴I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國家在高等教育本??齐A段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地方政府獎學金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后,再向學校申請資助,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免的“六位一體”助學體系,每年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提取5%的經費,??顚S?。同時引進了國內外捐助,助力學生資助工作,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學校和社會為補充的“三位一體”資助格局,形成常規資助如助困性資助、獎勵性資助和突發應急資助(補償性資助)有機結合的“多元混合”資助模式。
校內有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配套資助政策措施。除國家在高等教育本??齐A段實施的資助政策以外,我校綜合采取孤兒學生專項救助金、臨時困難補助、樸文一獎學金、鄭判龍獎學金、藍英獎學金、樸玉蓮貧困生助學金、三星獎學金等41項國內外專項獎、助學金、“完費注冊”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具體內容詳見延邊大學獎(助)學金指南。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招生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本科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英語、日語(零起點)
(2)只招日語考生的專業:日語、英語(零起點)
(3)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俄語
2.???/p>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應用韓語(??疲?、旅游英語(??疲⑸虅杖照Z(??疲?/p>
(2)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應用俄語(??疲?/p>
3.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4.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不限性別。
第十三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大類招生
學校招生本科專業為73個,其中31個專業按照13個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
2.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
3.政治學類(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4.教育學類(教育技術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5.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漢語言文學)
6.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7.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8.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9.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
10.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11.植物生產類(農學、園藝)
12.動物生產類(動物科學、動物醫學)
13.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學校實施“三時段一貫通”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時段”是指,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大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方向培養”三個時段,多元文化教育融入全部時段。“大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加強素質教育;“專業培養”注重專業素養和能力的培養;“多元方向培養”階段突出個性化發展,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復合方向”和“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在以下本科專業中實施大類培養:
經濟管理類:含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農林經濟管理,共6個專業;
人文社會科學類:含政治學類(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歷史學、社會學,共5個專業;
教育學類:含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3個專業;
朝鮮語言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類:含朝鮮語言文學、新聞學,共2個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共3個專業;
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數理類:含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物理學,共3個專業;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工學類:含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建筑學、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共9個專業;
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共2個專業;
動物生產類:含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共2個專業;
食品生物類:含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共2個專業;
藥學類:含藥學、藥物制劑,共2個專業。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細則,可參看延邊大學招生網:http://zsb.ybu.edu.cn。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凡符合國家當年有關政策規定照顧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朝鮮語專業、應用韓語(專科)專業招漢語答卷非朝鮮族考生,漢語言專業招朝鮮族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朝鮮語言文學)、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漢語言文學專業招漢語答卷考生。吉林、黑龍江、遼寧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
4.志愿錄取原則:學校在非平行投檔省區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原則上在平行投檔省區根據生源情況按100%-105%調檔。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延邊大學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從后序學校志愿中補齊,但不能低于該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志愿錄取采取“專業清”的方式錄取,即采取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充分尊重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寫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據投檔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接受有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已經實施高考改革的省市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改革相關政策執行。
5.按專業大類招生及兼招師范類的專業,學生入學后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級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二年級分流到各專業。
6.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BC及以上,4門必測科目等級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信息技術等級必須合格。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對考生排序并確定專業錄取;同分情況下,按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外語、數學分數,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外語、語文分數進行排序。
7.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教育專業測試并成績合格。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招生計劃的50%(文化課成績同分時,按照專業成績排序),再按照專業考試成績排序錄取招生計劃的50%(專業成績同分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
8.休閑體育(??疲I: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考生,體育成績達到生源地省市??坪细窬€,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
9.表演、舞蹈表演、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須通過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
10.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分藝術(文)、藝術(理),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藝術(文)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藝術(理)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投檔的省份,統一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11.對口招生專業: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外語、數學、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2.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國家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及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者,按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分項目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3.高水平運動員:按照國家審批項目,參加按照國家要求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并與學校簽訂協議,按照協議內容執行。
14.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生計劃的80%招朝鮮族、20%招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只錄取有預科班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調劑志愿考生。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聯系電話:0433-2732477
聯系人:招生辦公室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延邊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最新變化事項,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