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19年學校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茖哟握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高新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大學城學苑街219號;
長德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德新區。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汽車服務工程(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車輛工程專業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財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工藝美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專科(高職)專業: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審核標準收取]元;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國家及學校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設立校內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勤工助學崗位等校內資助,結合靜文獎學金等校外資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英語、德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學校公共外語開設英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我校執行國家及各省、市、區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投檔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2、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類)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3、專業(類)志愿:進檔考生專業(類)確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方式,專業(類)志愿無級差要求。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錄取以高考總分成績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序。同等條件下,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專業以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理科類專業以理綜、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未能滿足專業(類)安排條件的考生,如服從專業(類)調劑,可調劑到未滿專業(類);如不服從專業(類)調劑,則予以退檔。
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類)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空中乘務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關政策執行。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類),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現同分同等級情況,文科考生以語文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理科考生以數學成績(含附加分)高者優先。
5、空中乘務專業錄取原則:吉林省、河北省及江西省考生憑我校表演專業??己细褡C(以下稱“專業合格”),且一志愿報考我??罩谐藙諏I優先錄取。一志愿“專業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其他考生。考生畢業后若從事航空、高鐵等行業相關工作,身體條件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請考生慎重報考。
6、對口升學考生錄取辦法參照《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19年高職高專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7、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依據《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考生可通過登錄我校網站查看),第1、2學期學生修讀完成本學科大類培養方案規定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并達到相關規定要求,于第3學期分流到相應專業繼續學習。專業分流當年,學校公布招生大類所含各專業分流計劃,依據學生第1、2學期必修課(包含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學習成績排名及個人填報志愿次序進行專業分流,即以“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分流后不足20人的專業,原則上由學校專業建設委員會確定是否停止或暫緩招生,學生須在其他專業進行分流。
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8、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成績須通過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省控分數線,設置統考省份考生須通過該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
我校組織藝術類專業??际》?,考生須取得我校藝術類??己细褡C方可報考我校藝術類相應專業,不允許跨省報考。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承認各省美術、設計類統考成績。
進入投檔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設計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表演專業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100%。設置??际》荨皩I課成績”為我校相應專業??汲煽?;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為該省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設置??际》輧炏蠕浫∠鄳獙I??汲煽兏哒?,其他省份優先錄取相應專業統考成績高者;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藝術文類和藝術不分文理類以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理類以理綜、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無語種和單科成績要求。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聯系電話:0431-86908039
聯 系 人:樸金哲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