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國家在高等教育本??齐A段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地方政府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后再向學校申請資助,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1、【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內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評選60名,實行等額評審。
2、【社會團體及企業獎助學金】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禾豐牧業集團、大北農集團等社會團體、企業和國際友人在我校設立多種專項獎助學金。
3、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2%的經費做為獎助基金。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特困生臨時補助等。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開展認定工作,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劃分資助檔次。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填寫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申請人書面承諾,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學校英語本科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
第十二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1、學校認可各?。ㄖ陛犑?、自治區)有關“農業院校降分錄取”政策。
2、學校對投檔比例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3、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錄取省份,文史和理工類各專業均按“專業清”原則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優先”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將各省級招辦投檔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高考原始分數錄取,當原始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文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考生按照數學、理綜合、語文、外語。
4、專業調劑??忌顖蟮膶I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5、學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第十五條 幾點說明
1、凡考入我校下列本科專業的考生:中草藥栽培與鑒定、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動植物檢疫、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專業的考生在左家校區就讀。
2、凡考入我校下列??茖I的考生:中藥學、畜牧獸醫、寵物養護與馴導等專業的考生在左家校區就讀。
3、其他本科、??茖I均在九站校區就讀。
4、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韓國慶南大學合作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雙方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自第三年開始,可申請赴韓國慶南大學學習,在韓國慶南大學完成規定課程的學習,畢業時可同時獲得吉林農業科技學院與韓國慶南大學兩個學校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nk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翰林路77號
聯系電話:0432-63509600、6350932、63509034、63509850
第十七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