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九、考試辦法
(一)考試時間、地點和科目
1.初試:
(1)考試時間、地點:思想政治理論、外語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2018年12月22日進行考試,其他各科考試具體考試日程安排請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所有考試均在我院進行;
(2)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俄語、日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我院命題,詳細考試內容以簡章附件一公布內容為準。
2.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按教育部統一時間安排,考試在本院進行;
(2)復試條件:我院根據教育部對考生的分數要求和專業成績,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3)復試考試科目:以簡章附件一公布內容為準;
(4)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
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并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樂器種類不限,學院不
負責安排伴奏人員);
2.專業考試時請帶本人創作作品、論著或音樂會節目單等,供評委參閱;
3.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攜帶準考證到我院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
4.專業及文化考試均在我院進行,考生一律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十、錄取
1. 本院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學院整體學科建設和各專業需求,按照《天津音樂學院復試要求及錄取工作辦法》的具體要求,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擬錄取名單。
2. 復試期間凡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3. 根據《天津音樂學院碩士生導師指導工作的暫行規定》,如錄取考生超過該專業導師核定招生總量,考生須接受導師調整方案,否則不予錄取。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1.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2.公示擬錄取名單的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十二、幾項規定
1.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期報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出示原單位證明向我院科研與研究生處請假,無故兩周不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入學后由我院進行政審,業務、健康復查,對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學籍,經查實確系徇私舞弊,何時查出何時取消其學籍;
3.在健康復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堅持學習,經醫療單位診斷短期內可以治愈的,
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療養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學年開學前,經縣以上醫院和我院校醫室復查證明確已痊愈者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4.考生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5.學習期間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學習成績突出者,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天津音樂學院科研與研究處。
附件詳見:http://www.tjcm.edu.cn/info/1033/20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