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原則及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201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安排在12月進行,具體錄取時間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錄取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其中第一批錄取高起本和專升本層次的所有專業;第二批錄取高起專層次的所有專業。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所報志愿學校不能錄取時,將參加有計劃剩余學校的志愿征集錄取。若不能被所報專業錄取,對于選擇同意校內調劑的考生,學??梢栽诳荚嚳颇肯嗤膶I中進行錄??;對于選擇不同意調劑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考生到未填報專業。
(二)控制分數線劃定原則
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市招生計劃規模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需報教育部備案。
(三)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投檔考生中,招生院校本著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考生誠信檔案的基礎上,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同時負責對錄取中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荚囋撼烧修k根據錄取原則,對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審核批準,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四)特殊招生類型的錄取原則
錄取時,考試院成招辦原則上按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ㄋ囆g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p>
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類型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
(五)錄取流程
在錄取工作中,由考試院成招辦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的基礎上,提出預錄取新生名單,考試院成招辦審核批準后打印出錄取名單,招生院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中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妥善處理。
(六)錄取照顧政策
提醒符合免試入學照顧政策的考生:免試入學是指免試成人高等學校入學考試,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請時,要認真閱讀申請學校的招生章程,對于所申請學校對部分專業需要加試的,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加試。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請,經考試院成招辦資格審核,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經考試院成招辦進行資格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疲┊厴I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疲┊厴I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經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請,由考試院成招辦進行資格審核,可免試入學,就讀所在?。▍^、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ㄗ灾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區級以上僑辦證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區民政部門頒發的證書)。
(6)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遠郊區的考生,指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順義區、昌平區、懷柔區、平谷區、密云區、延慶區、燕山的考生(以戶籍為準)。
(8)年齡在25周歲以上人員(1994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9)獲得區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北京市、區文明辦頒發的證書)。
6.對于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省級民政部門頒發《自謀職業證》),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條件的考生必須于現場確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一張,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最高級別計算,不得累計。
(七)調劑錄取
每個錄取批次結束后,考試院成招辦將在網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當前批次未被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重新網上填報志愿,參加調劑錄取。
(八)關于單考單招
經教育部批準,舉辦成人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的院校有:
1.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為殘疾人考生和殘疾人專職委員考生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永定門外蒲黃榆二巷1號
聯系電話:67665517、67644999
2.北京體育大學為在職教練員、運動員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體育大學校內南辦公樓216(北京體育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聯系電話:62989397
3.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為全國省市級勞模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聯系電話:88561931
上述院校的考試招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錄取紀律
各招生院校應嚴格按計劃錄取新生,未經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計劃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各招生院校要發揮校內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參照執行普通高校招生“30個不得”工作禁令。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規范錄取工作程序,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理招生與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北京移動樂活APP和12580電話查詢成績。
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bjeea.cn;www.bjeea.edu.cn
北京移動樂活APP:下載北京移動“樂活”手機客戶端,進入“成考成績預約/查詢”。
電話查詢:手機、固定電話用戶撥打12580(免信息費,收取基本通信費)。
(十一)信息報送
錄取工作結束后,考試院成招辦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上報當年錄取新生數據。
(十二)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注冊期間,招生院校要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考試院成招辦備案。各招生院校應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對于錯誤信息,應在新生報到一個月內予以更正。
五、報名、考試紀律
考生報名時要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要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內容,誠信考試。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單位查詢。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監督電話及郵箱:
信訪、咨詢電話:82837100-5
監督電話:82837319
監督郵箱:czbjd@bjeea.cn
本招生簡章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