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英語類專業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八條 學校男女生兼招,無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我校執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關加分、降分錄取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
1、院校志愿: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檔考生按照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試所填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當考試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試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成績相同時將參考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進行擇優錄取考生。
生源?。ㄗ灾螀^)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其中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當年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制定以下錄取原則:
1.本科美術類藝術文、藝術理專業關聯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以文件規定投檔比例進行投檔,我校在進檔考生中按照綜合分確定錄取專業。
2.美術類??茖I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分(與本科美術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成績從高到低以文件規定投檔比例進行投檔,我校在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順序。
3.美術類專業考生在體檢中是色盲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4.本科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只招收藝術文考生,兩個專業均認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專業合格證,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順序,分別對比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瓶罩谐藙諏I,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我校自主組織實施專業面試,投檔時關聯合格面試成績,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春季高考錄取原則
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若投檔分相同,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果技能考試成績再相同,依次按專業知識、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排序,錄取成績高者。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所列條款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可通過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查詢。
第六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與環節,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飘厴I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女子學院。
第七章 新生入學報到和資格復查
第二十四條 錄取考生需持加蓋本校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中學(人事)檔案到校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將嚴格審查、復核中學(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對審核通過的新生進行學籍注冊。
第八章 資助措施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學生表現,每學年進行國家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及發放工作,獲獎學生的比例約為在校生的15%,獎勵金額每學年分別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000-4000元。
此外,還進一步采取其他多種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
◆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獲得報酬。
◆對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的學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與規定幫助其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8000元。
第二十七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各項費用。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條 學生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和上級規定不一致處,以國家有關政策和上級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女子學院負責解釋。
學校網站:http:// www.sdwu.edu.cn
學校招生網站:http://zsxx.sd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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