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要求
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口試,考生須參加且成績合格。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各專業均為英語教學,請高考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18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考生,有關考核要求按相應的簡章和相關通告執行。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入學后,廈門大學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廈門大學各招生大類無男女比例限制。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廈門大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廈門大學在浙江、上海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對于有選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專業(類),考生選考科目中至少滿足其中任何1門,方符合報考該專業(類)。
第六章 錄取原則廈門大學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和報考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報院校志愿的省份和內蒙古自治區,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調檔;對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報院校志愿的省份,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05%-110%以內調檔。浙江按各招生大類(專業)計劃數100%調檔,上海按各招生大類(專業)組計劃數100%調檔。
廈門大學在各省份出檔的考生中(除內蒙古、浙江外),根據公布的招生大類(或專業)招生計劃,采用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專業(類)錄取。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總分值為5分。即第一和第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為2分,第二和第三專業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均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為1分。
廈門大學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有關志愿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廈門大學原則上認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后,廈門大學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注:在江蘇的錄取原則以第三十八條為準,在浙江、上海的錄取原則以第三十九條為準),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后,廈門大學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錄取,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優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類以語文、數學成績排序,理工類以數學、英語成績排序。
在實行非平行志愿填報方式的省份,廈門大學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藝術類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獲外語類保送、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資格考生的錄取規則按相應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施。2018年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安排在公共事務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廈門大學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為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為國家指導性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廈門大學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關政策招收上述學生。
報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廈門大學將根據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后充實到西藏的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廈門大學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下80分。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廈門大學翔安校區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并結業者,廈門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愿填報情況及廈門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并轉入廈門大學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將退回生源地區。
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升學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面向江蘇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物理,另一門不限;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一門為歷史,另一門不限;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專業安排辦法采用等級級差法,即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每得一個A+折算成等級級差分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廈門大學確定的“專業級差”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必測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投檔到廈門大學的浙江省考生,體檢及選考科目等符合錄取要求將錄取在投檔的大類(專業)。投檔到廈門大學的上海市考生,在投檔的大類(專業)組內采用廈門大學確定的“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大類(專業)錄取及調劑。
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繼續合作舉辦會計學、金融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其招生大類名稱分別為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專業)和金融學類(金融學專業)。該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投放該項目招生計劃的省份僅招收有填報該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該項目由廈門大學國際學院負責實施,由廈門大學國際學院和都柏林商學院共同承擔教學培養和管理任務。該項目畢業證書上注明“中外合作辦學”。有關課程設置、師資組成、學位授予等事項詳見《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8年招生簡章》。廈門大學國際學院網址:http://liuxue.xmu.edu.cn/。
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普通類專業學習;按照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錄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所有錄取在國際學院金融學專業和會計學專業(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所有錄取在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等五個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七章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除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外)、能源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所屬各專業每人每學年5460元;
2. 航空航天學院按航空航天類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后在專業分流前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后到機電工程系、儀器與電氣系和自動化系各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5460元,專業分流到動力工程系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行器系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學生每人每學年6760元;
3. 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元;
4.軟件學院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
5.國際學院金融學專業和會計學專業(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每人每學年50000元,如第四年選擇到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學習則該年學費按都柏林商學院的收費標準收取,約人民幣14-18萬元;
住宿費標準
廈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3-6人/間。廈門大學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廈門大學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廈門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xszz.xmu.edu.cn)“政策規定”欄目查詢。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還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廈門大學獎、助體系
廈門大學設立了“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等50余項校級獎學金和多項院(系)級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還建立起包括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形式在內的完整的資助體系,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后顧之憂。
第九章 就業情況
廈門大學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專門的教育、指導和服務,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培養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意識和創業意識,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開設就業指導、生涯規劃、創新創業等課程,開展形式多樣、層次豐富的咨詢和指導活動。每年2000多家用人單位進校招聘,發布就業崗位需求10萬個以上。廈門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2017屆畢業生就業率94.7%,其中,境內外深造率達46.0%,境內升學主要去向國家高水平大學和重點科研院所,出國(境)深造的畢業生中近七成在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學就讀。
第十章 附則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廈門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廈門大學網址:www.xmu.edu.cn;廈門大學招生網:zs.xmu.edu.cn;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92-2180299。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