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5.9萬平方米(約合1738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7平方米;生師比20.7;專任教師962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7.6%,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9.1%;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5013.5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0146.9元;圖書122.6萬冊,生均圖書54.9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特別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西部地區,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有語種限制的專業:本科英語專業及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交通運輸專業、飛行技術專業、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專業是為民航事業培養人才的專業,專業學生需學英語并且畢業時要達到民航對英語的要求,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請英語語種以外的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