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退學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1.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學費:25000元/生/年;
2.會計學、金融學、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學費:23800元/生/年;
3.財務管理專業學費:28000元/生/年;
4.金融學(2+2中外聯合人才培養)項目學費:前兩年48000元/生/年,后兩年繳納國內學費23800元/生/年+國外大學相應學費。在城市學院住宿期間住宿費按學院統一標準收費。
5.其他專業學費:22000元/生/年。
住宿費:每生每年1550-2050元。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1.新生獎學金:對我院錄取廣東省內文、理科前20名的考生將免去第一學年學費。2.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3.鴻發獎(助)學金:由鴻發集團在我院設立鴻發獎學金5000元/人/年,鴻發助學金3000元/人/年。 4. 校園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由300元到3000元不等。5.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家下發名額發放國家助學金2000元/人/年;6. 其它:學校還通過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黨務工作部
聯系人:葉凱貞
監督電話:0769-23382628
傳真:0769-23382630
電子郵箱:yekaizhen@163.com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23382108
傳真:0769-23382107
電子郵箱:cityczs@dgut.edu.cn
學校網址:http://csxy.dg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jc.ccdgut.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于2018年3月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委托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