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舞蹈學專業請男身高低于4250px,女身高低于4000px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 學生學費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省、市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文史、財經、管理專業 5050元/每人每年;
理工、外語專業 5710元/每人每年;
藝術專業(非理論類) 10000元/每人每年。
住宿費:1400-1700元/年?人。
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政府有關部門最新核定為準。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政策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一)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金額為8000元;
(二)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國家獎學金標準為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標準為3000元/年?人;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新生助學金根據新生學費最高補助6000元。
(三) 優秀學生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獎,獎金分別為2500元/年?人—600元/年?人不等;設優秀學生干部、個人單項優秀獎學金。
(四)設有五邑大學呂志和優秀學生海外留學基金、伍舜德精神獎學金、香港臺山商會助學金等社會類獎助學項目,獎助金額10000元/年?人—800元/年?人不等。
(五)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對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 招生工作的咨詢
招生咨詢部門:五邑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750-3296265、3296263
傳 真:0750-3296267
電子郵箱:wyuzs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wyu.cn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監督與申訴受理部門:五邑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監督電話:0750-3296291
傳 真:0750-3681733
電子郵箱:jjjc@wyu.cn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五邑大學2018年1月11日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議通過,適用于五邑大學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五邑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