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和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單色識別不全者謹慎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對視力有要求,請色盲考生謹慎報考;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高有要求,請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文件精神執行。文科、理科類專業22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250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1700元/學年(帶空調)。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在校期間,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相關條件和標準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及學校規定執行。學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學院單項獎學金”以及社會捐助的獎學金等。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可供學生選擇,學生可以通過課余時間勤工助學,獲得工作報酬。具體登錄學校招生與就業處(http://zsb.zsc.edu.cn/)及學生工作(部)(http://www2.zsc.edu.cn/xgc/)網站查詢。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聯系部門:學校監察處 監督電話:0760-88311016 傳真:0760-88311016 電子郵箱:jjw@zsc.edu.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0-88888611、88888612 傳真:0760-88324586 電子郵箱:zsb@zsc.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zs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zsc.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