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8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北校區:廣州市白云區白云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審議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特殊類招生辦法、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結果,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委員會設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
招生領導小組依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協調處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招生監督小組負責領導各類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檢查和信訪工作。在高考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含外省招生規模),結合各專業的培養和發展要求及各省生源情況,擬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細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各專業均為本科第一批(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生源省的招生目錄)。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級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10%,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本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廣東考生,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學校將所有出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高考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高考排位前者優先,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
對外省考生,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將所有出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當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序原則排序,沒有明確排序原則的?。ㄗ灾螀^、直轄市)則參考單科成績排序:
1. 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
2. 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外語-語文。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額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⒈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只從我校??己细窨忌袖浫?;根據生源情況,調節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⒉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己细袂腋呖嘉幕瞥煽兩暇€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紡驮嚦煽?術科??紳M分×70+高考文化科成績/高考文化科滿分×3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⒊ 對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己细袂腋呖嘉幕瞥煽兩暇€的基礎上按術科??紡驮嚦煽儚母叩降团判颍g科??紡驮嚦煽兿嗤瑫r按高考文化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4. 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資格,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科成績均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科成績×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5. 對廣東考生,我校藝術類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院校志愿優先,在院校志愿優先的基礎上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計算方式與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六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音樂類、美術類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至少須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
第二十八條 我校在浙江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我校在江蘇省的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先分數后等級”,考生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AB,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1合格及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