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費和住宿費
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具體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將在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網上公布。學分互認項目,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學院建立“綠色通道”制度。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nfu.edu.cn)相關欄目查詢。
第三十四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院獎助政策
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其他專項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學生資助項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監察與審計部
聯 系 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 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chenyp@mail.nfu.edu.cn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 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nfzsb@mail.nfu.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nf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nfu.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于2018年4月9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托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