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廣東省招生辦印制的《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我校招生簡章。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我校幫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措施:
我校學生可享受國家及省財政撥款的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年),以上三項資助學生約占在校生數的20%;對應征入伍及退役后就讀我校的學生可享受最高8000元的國家資助學費補償金;在我校當兵退役復學的學生,生源地在廣東欠發達地區的還可享受廣東省財政資助每年7000元;獲得省扶貧辦批準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建檔立卡的家庭子女就讀我校的學生可享受每年學費減免5000元及生活費補助7000元,合計12000元的資助;我校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受助學生每年最高可獲得8000元的助學貸款。另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一等獎學金3000元/學年,二等獎學金2000元/學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學年;福慧獎學金1500-2500元還設有其他綜合獎、單項獎、先進個人獎、先進集體獎等10多個獎項;還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專項資助金、醫療助困基金、勤工助學基金,并盡可能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共同解決學習和生活上的問題,以利于完成學業。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監督與申訴聯系部門:學院監察審計處
聯系人:甘燕玲
監督電話:0751-6501708 傳真:0751-6501658
電子郵箱:xyjjz2014@163.com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工作聯系辦法:
咨詢電話:0751-6502668、6501666
傳真:0751-6502668
電子郵箱:gdsszsb@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gdsspt.cn/
招生網址:http://zsxx.gdsspt.cn:82/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委托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