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為湖北文理學院,英文全稱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學校國標代碼為10519,注冊地址為湖北省襄陽市隆中路296號。
第三條 學校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現設有55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兼招部分中職類本科生和??粕?。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實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嚴格執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北文理學院普通本、??普猩ぷ鳌?/p>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八條 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在全校師生及校友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專業)的專業水平考核(考察)及考務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員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分配及使用
第十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和區域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按上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設置普通本科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相關招生信息通過湖北文理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hbuas.edu.cn)和各省的招生權威刊物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