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87(國標代碼),0121(浙江省代碼)。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生畢業后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根據國家統一規格印制)。本科畢業生符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第九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是1999年8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獲教育部確認,是浙江省應用型高校建設試點本科院校,在浙江省教育廳公布的2015-2016學年普通高校分類評價結果中列教學為主型(多科性)獨立學院第三名。學院目前依托湖州師范學院辦學,設有7個系部,35個本科專業,現有教職工458人,其中專任教師383人,高級職稱教師132人,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7073人;擁有機械工程、藥學等2個浙江省“一流學科”,生物工程1個浙江省重點專業,護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化學等5個浙江省新興特色專業,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等2個市重點專業。
學院實施國(境)外學生交流項目近30個,并設立“院長獎學金”“陸增鏞卓越獎學金”“赴港交流項目”“眾富基金會趙孟頫獎學金”等多個專項基金。學院堅持“求真特色、同類一流”的應用型辦學目標與定位,樹立“求真知、干真事、做真人”人才培養理念,著力建設“特色求真”,經過近20年的健康快速發展,辦學質量穩定優良,近三年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6%以上,位于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 機 構
第十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2018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計劃及類別(批次)
第十三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院自身辦學條件,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2018年我院計劃面向全國十五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人數和類別(批次)以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浙江省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
第十五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繼續實施專業(或大類)招生,錄取時各專業(或大類)不設專業級差。學院對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采取“1+3”模式,實行“厚基礎,寬口徑”培養。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志愿+成績”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學生申請專業分流按學院相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如下:
(一)在高考成績達到同類別(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1(部分有特殊規定省份除外)。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所有其他專業學生進校后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三)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精神執行。具體受限專業如下: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材料化學、制藥工程、生物工程、護理學等專業。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專業。
(五)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六)綜合改革錄?。?/p>
我院自2018年起實施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對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
浙江: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三類進行,普通類為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忌淮危嚎忌呖伎偡窒嗤瑫r,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上海:錄取在普通批次進行,以平行錄取方式進行,且為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位次: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選考科目次高科成績高低排序。
(七)其他省份錄?。?/p>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有特殊規定省份則遵循該省文件執行)。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90分(或總分的60%)。在實際錄取中,學院可根據部分省份生源總體情況適當降低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七條 錄取方式:全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以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為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具體如下:
(一)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及學院招生網公布。
(二)錄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逾期不辦(超過兩周)且無正當理由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新生入學后,學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我院面向浙江、貴州、廣西等省份招收藝術類考生,所有專業均采用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具體錄取規則如下: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蝗魧I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浙江)。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九條 體育類招生錄取辦法:
(一)體育類招生:對文化分、體育術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術科成績高低擇優錄??;若術科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考生文化分(滿分折合成750分)×50%+術科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二)體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過線,特招生專項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體育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體育特招生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為鼓勵、吸引優秀考生報考,我院2018年實行以下措施:
(一)高分考生任選專業激勵措施:規定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浙江省劃定的普通類二段線45分以上,入學一學期后可選擇全校任何專業就讀(不包括體檢受限專業)。
(二)為貫徹“最適教育,最佳發展”理念,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成才需要,學生在一年級、二年級階段均可以申請轉專業,具體參見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
第六章 收費及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雜費收繳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為輔助措施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生受資助面達到100%。具體政策詳見學院相關文件規定。
第二十三條 新生獎學金政策
(一)浙江省普通類新生獎學金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并被錄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浙江省劃定的普通類二段線70分以上(以下簡稱超線70分),且在我校錄取學生中,列1-10名者,學校提供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70分且列11-30名者,學校提供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
(二)省外新生獎學金(不含定向培養新生)
報考我校普通/文理科類專業并被錄取的非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過本省劃定的本科控制線(或同等位次線)50分以上(以下簡稱超線50分),且在我校錄取所有非浙江籍學生中(以分差排序),列1-5名者,學校提供新生A類獎學金(20000元);超線50分且列6-15名者,學校提供新生B類獎學金(10000元),各省獲獎名額不超過實際錄取人數5%。
(三)以上獎項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同分,則統一參照浙江省相關類別同分錄取規則執行。獲獎新生均須在我校就讀1年以上,中途退學需退還相應獎勵金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咨詢電話:0572-2599555,2321128(兼傳真)
通訊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郵編:313000
學院網址:http://qzxy.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qz.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臺: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師招生助手”)
第二十五條 2018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學院招生網及招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