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四川民族學院,英文譯名為:sichuan minzu college,教育部注冊代碼:11661。
第三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鎮文化路4號,郵編:626001。
第四條 辦學性質: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省屬本科院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以普通本科為主、高職專科為輔,兼有少數民族預科、一類模式預科及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六條 學歷及學位證書:本、??茖W生修完所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符合畢業條件,學校頒發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校名稱為四川民族學院。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領導、紀委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各項工作,由學校領導、紀委、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學院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紀檢組、信訪組、宣傳組、保衛組和保障組。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各類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
第十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設立考生咨詢、來信來訪辦公室,負責受理、回復考生及家長有關招生錄取的信訪、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