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山西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原山西職工醫學院)
二、學校地址:
文津校區:晉中市高校新區文津街100號 郵 編:030619
雙東校區:太原市雙塔寺街22號 郵 編:030012
三、性 質:公辦
四、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五、層 次:高職(專科)
六、學校代碼:50166
七、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張波 院長
八、錄取規則:
(1)面向山西省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和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實行考生自愿報考。
(2)報考我院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普通高考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專業清)原則,首先將考生按所報第一專業分類,在各專業中按成績排隊,超過專業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第一志愿專業處理完后,將所有未定專業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專業分類,并將第二志愿專業考生在各專業中按基準成績排隊,將超過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注意:只有第一專業未錄滿的專業,才參加第二專業的錄取。)以此類推,直至處理完所有專業。最后,將服從專業調劑且還未確定專業的考生按成績由高到低調劑到有缺額的專業中。如果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4)對口升學進檔考生按所報專業的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不予調劑專業。
(5)學院不做預留計劃,不設立分數級差。
(6)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其余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7)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及省考試中心的有關規定執行。
(8)考慮就業因素,護理專業男生身高1.70米以下、女生身高1.60米以下慎報,助產專業女生身高1.60米以下慎報。
(9)外語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小語種慎報。
(10)為保證招生工作切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