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721(國標)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9號
六、學校概況:
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國辦普通高等院校,是為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高等職業學校,學校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園區,是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職院校,天津市世界先進水平高職院校項目建設單位,全國機械行業骨干職業院校和校企合作與人才培養優秀職業院校,首批全國職業院校數字化校園建設實驗校、天津市唯一獲批國防教育特色示范校高職院校,現設有電氣學校、機械學校、管理與信息學校,所開設的32個專業服務于機械設備、航空航天、汽車、環保、電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業和相關領域,招生地區覆蓋全國24個省、市和自治區。
學校占地面積39.5萬平方米,建筑總面積16.2萬平方米,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校內實訓基地面積3萬平方米;資產總值3.28億元,學校注重強化學生實際操作能力,并與百余家大中型企業達成了校外實習協議,成立了“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產教結合理事會”,現有理事單位200多家,通過開放辦學、校企合作,為學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實踐平臺,進一步提升了學校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核心競爭力。
學校十分重視技能大賽對教育教學的引領作用,自2008-2017年連續10年承辦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充分展現了學校的辦學實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領導和參賽院校領導的高度贊譽。學校選派的選手共榮獲高職組項目19個一等獎、18個二等獎、12個三等獎的優異成績。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多年來為社會輸送了大批優秀的畢業生,學校先后與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天津航天長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鐵路局、青島海爾集團、帝森克虜伯電梯有限公司、艾默生過程管理(天津)閥門有限公司、大眾汽車自動變速器(天津)有限公司、SEW機械傳動有限公司、維斯塔斯風力技術(中國)有限公司、西門子電氣傳動有限公司、三星高新電機公司、東方電氣(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電有限公司、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渤海證券有限公司、山西太重天津公司
等百余家知名企業建立了長期人才供求關系,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就業平臺,畢業生就業率歷年均高于天津市高職院校平均水平。
學校注重學生人文素質和良好職業素養的培養,校園內活躍著50多個學生文藝社團和專業社團,使學生的大學生活更加豐富多彩。同時校園寬帶、無線網覆蓋全校,方便學生上網搜集學習資料,圖文信息中心、標準運動場、風雨操場等學習生活設施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
學校將秉承“實事求是,崇尚科學”的校訓精神,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天津自貿試驗區”等國家發展戰略,緊貼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一基地三區經濟發展格局,充分發揮行業辦學優勢,堅持走內涵發展、特色發展的道路,努力在人才培養、產學結合、社會服務和文化創新等方面取得突破,使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將學校打造成為具有國內一流、世界先進水平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錄取中的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條 學校招就創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紀律情況,查處違紀舞弊事件,對發生的重大問題及時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七條 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國24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 收費標準。學費: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生.年,均為6人/間。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 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8年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