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選拔考試
第十二條 由學院統一組織命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規定》執行。
1.考試內容: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
(2)考試內容:依據2018年寧夏高考大綱要求
(3)考試方式:筆試
2.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 | 科目 | 地址 | |
4月 14日 | 8:30——10:00 | 語文 | 寧夏建院 |
10:20——11:50 | 數學 |
3.考試評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總分300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學院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依據招生計劃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筆試成績與照顧政策加分之和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對上線考生,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缺額部分順延。
第十四條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如無異議,報請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查備案,辦理入學手續??忌拥戒浫⊥ㄖ獣螅氃谝幎〞r間到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報到注冊,否則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規定,參加學院自主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寧夏2018年普通高考,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
第十五條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院在入學報到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工作日程安排
2018年3月12日 | 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請和報批 |
2018年3月19日-23日 | 學院自主招生宣傳 |
2018年3月26日-30日 | 考生報名、填報專業志愿、考生資格審核 |
2018年4月9日 | 考生現場確認考試資格并領取準考證 |
2018年4月14日 | 自主招生考試 |
2018年4月24日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2018年5月3日 | 辦理入學手續 |
第八章 監督制度及違規處理
第十七條 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工作人員需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自覺遵紀守法,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和考生滿意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八條 學院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十公開、六不準、十嚴禁”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由自治區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全程監督指導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申請報考,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報考資格的,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我院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舉報電話:0951-2138689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55號
郵 編:750021
學院網址:http://www.nxjy.edu.cn/
聯系電話:0951—2138106 2138701
第二十二條 本方案由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詳見:http://www.nxjy.edu.cn/info/1144/83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