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名稱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二、學院性質
北京市教委直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三、招生辦法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按照上級政策和批準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報名條件為已參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報名的考生。自主招生分考生報名、學院擇優錄取、社會公示并上報審批、正式錄取等階段。學院擇優錄取過程為:筆試、面試、核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滿為止。
四、總成績評定方式
總成績(滿分300分)=筆試(滿分300分)×40%+面試(滿分300分)×60%
筆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主要考查考生文化課基礎。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基本專業素質(包括理解能力、表達能力、溝通能力、行為舉止等),同時考查考生高中或中職階段學習成績、綜合評價和獲獎情況等。
五、錄取規則
1、免試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經學院審核通過)
(1)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區(縣)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學金的考生(含宏志獎學金);
(3)獲得市級(含)以上各類競賽三等及以上獎項的考生(含集體賽項);
(4)高中會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均為B及以上的考生;
(5)獲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中級及以上的考生;
(6)退役士兵獲個人或集體三等功及以上獎勵;退役士兵獲優秀士兵稱號(需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
2、免筆試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經學院審核通過后,筆試成績按85%計算)
(1)高中會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兩科達到B、一科達到C以上的考生;
(2)獲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初級及以上的考生;
(3)在區級以上各類職業技能大賽、學科競賽獲獎的考生(含集體賽項);
(4)獲得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
(5)美術專科合格可免相關專業復試;
(6)退役士兵。
3、按照上級精神,農村戶口考生加20分計入總成績。
4、美術、音樂、舞蹈、體育、科技發明等測試合格證書、等級證書、獲獎證明等的考生,筆試成績加200分計入總成績。
5、錄取時,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及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志愿錄取后若出現計劃未滿的專業,則依次從符合錄取條件的二、三志愿及同意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
6、各專業不設男女錄取比例。
7、按照教委規定,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不得參加今年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今年高考。
六、監督機制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紀檢監察部門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學院以“報名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組織好招生工作,全面接收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010)64720765。
七、就業
學院設有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部門,為畢業生提供規范、高效、優質的就業服務。學院與社會各界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良好、穩定、廣泛的聯系,特別是與眾多知名企業簽署就業合作協議,為學生提供寬廣的發展平臺。學院社會聲譽較高,畢業生擇業渠道寬廣,近年來我院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名列北京同類院校的前列,且就業質量逐年提高,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歡迎。2017年提供就業崗位5700余個,應屆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9.15%,在校生創業率達到4.3%。
八、錄取結果的公布
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被錄取的考生將在我院網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九、學費及住宿標準
一般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17000元/學年;住宿費750元/學年。
十、辦學地點
望京校區:北京市朝陽區花家地街12號
固安校區:京開高速永定河橋南800米路東
十一、其它情況
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享有國家規定的大學生一切待遇,按國家規定發放副食補貼和辦理助學貸款;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以及學院獎學金、助學金等。
學院對成功通過體檢、政審,并被批準入伍參軍的學生除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不低于17.2萬元的補助外,實行學費、住宿費全免,每月額外再補貼500元生活費。
學院對優秀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詳見學院招生簡章和“招生網”。
十二、咨詢電話
(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十三、學院網址
http://www.biem.edu.cn點擊飄窗“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計劃:http://zsb.biem.edu.cn/info/1043/1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