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學校競技體育水平,增強大學生的體育素養,推動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和素質教育的全面開展,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18年將繼續在全國范圍開展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具體安排如下: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招生項目:田徑,男子、女子乒乓球,男子、女子排球,男子、女子籃球,男子足球
招生專業:詳見附件2《吉林大學2018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計劃:65人
各項目計劃具體如下:
項目 | 類別 | 計劃數 | 性別 | 小項或位置 | 合格等級人數 | |||
A級 | B級 | C級 | ||||||
田徑 | 短跑類 | 0~3 | 男 | 100米、200米、400米 | - | - | ≤3 | |
0~3 | 女 | 100米、200米、400米 | - | ≤1 | ≤2 | |||
跨欄類 | 0~2 | 男 | 110米欄、400米欄 | - | - | ≤2 | ||
0~2 | 女 | 100米欄、400米欄 | - | - | ≤2 | |||
中長跑競走類 | 0~2 | 男 | 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競走 | - | ≤2 | - | ||
0~2 | 女 | 800米、1500米、5000米競走 | - | - | ≤2 | |||
跳躍類 | 0~2 | 男 | 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撐桿跳高 | - | ≤2 | - | ||
0~2 | 女 | 跳高、跳遠、三級跳遠 | - | ≤1 | ≤1 | |||
投擲類 | 0~2 | 男 | 鐵餅、鏈球、鉛球、標槍 | - | - | ≤2 | ||
0~2 | 女 | 鉛球、鐵餅、標槍 | - | - | ≤2 | |||
籃球 | 0~5 | 男 | 后衛0~2 | ≤1 | ≤1 | - | ||
前鋒0~1 | ≤1 | - | - | |||||
中鋒0~2 | - | ≤2 | - | |||||
0~5 | 女 | 后衛0~1 | - | ≤1 | - | |||
前鋒0~2 | - | ≤1 | ≤1 | |||||
中鋒0~2 | - | ≤2 | - | |||||
排球 | 0~6 | 男 | 自由人0~2 | ≤2 | - | - | ||
副攻0~2 | - | ≤2 | - | |||||
二傳0~1 | - | ≤1 | - | |||||
接應二傳0~1 | ≤1 | - | - | |||||
0~6 | 女 | 自由人0~1 | ≤1 | - | - | |||
主攻0~2 | - | ≤2 | - | |||||
副攻0~1 | ≤1 | - | - | |||||
二傳0~1 | ≤1 | - | - | |||||
接應二傳0~1 | ≤1 | - | - | |||||
乒乓球 | 0~8 | 男 | ≤2 | ≤2 | ≤4 | |||
0~8 | 女 | ≤2 | - | ≤6 | ||||
男子足球 | 0~5 | 男 | 前衛0~3,中場0~2 | - | - | ≤5 | ||
合計 | 0~65 | ≤13 | ≤20 | ≤32 |
注:1、合格等級說明:A級(參加體育總局組織單獨文化課考試合格)、B級(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線65%)、C級(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線)。
2、各項目及位置嚴格按照計劃招生,遵循“寧缺勿濫”的原則,沒有符合要求的考生則不招生,招生計劃不在各項目或小項間調整,未公布計劃則不招生。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身體健康且無傷病,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其中報考乒乓球項目須近三年取得全國比賽中團體前三名或單項前六名或省級比賽中單項前兩名);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2015年7月—2017年12月)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其中報考乒乓球項目須近三年取得全國比賽中團體前三名或單項前六名)。
籃球、排球、男子足球項目主力隊員須提供由所在隊主教練和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并加蓋中學公章的有效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4)。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申請我校高水平運動隊A級資格的,需具有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
2、部分項目在上述報名條件基礎上,還必須滿足:
(1)籃球:從未在籃球運動管理中心或中國籃球協會注冊過;從未參加過全國青年聯賽、俱樂部青年聯賽、WCBA聯賽、NBL聯賽、CBA聯賽等比賽。
(2)田徑:從未在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部門注冊,或已經注冊,但未在2016年和2017年參加全國田徑錦標賽(室內賽、越野賽、競走賽)、全國田徑分站賽、分區賽、冠軍賽、大獎賽及總決賽(近二年內在全國或國際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除外)。
(3)乒乓球:不接受參加過中國超級俱樂部聯賽、中國乒乓球俱樂部甲A比賽及全國乒乓球錦標賽、全運會的運動員(包括注冊、報名和參賽)報名。
三、比賽范圍
報名條件中的比賽范圍如下:
1、全國、洲際及世界比賽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舉辦的比賽。
(2)教育部主辦的全國中學生體育比賽;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主辦的全國中學生體育比賽;全國中學生體育協會主辦的中學生體育比賽。
(3)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全國青少年各單項及以上比賽。
(4)教育部組織承辦或組(團)隊參加世界、洲際中學生體育比賽;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部門聯合承辦或組(團)隊參加世界、洲際中學生體育比賽。
2、省級比賽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義舉辦的比賽。
(2)各省教育廳主辦的全省中學生體育比賽;各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等有關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中學生體育比賽;各省教育廳承辦的全國中學生體育比賽。
(3)各省體育局主辦的全省青少年各單項及以上比賽。